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合发[2016]5号)精神,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工商联决定联合招募一批企业作为市级就业扶贫基地。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为市级就业扶贫基地。
二、招募条件
(一)企业的主导产业符合《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发展方向;
(二)企业经济实力较强,社会声誉较好,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企业能够模范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较好,劳动关系总体和谐,近年来没有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事件;
(四)企业拥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齐全。
三、责任分工
(一)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
1.企业应根据就业脱贫工程总体安排制定招工计划,适当降低招聘条件;
2.企业从人社、扶贫部门推荐的农村贫困劳动者中自主确定聘用人选;
3.企业与农村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4.企业负责为农村贫困劳动者提供住宿、餐饮,有条件的企业可提供交通工具或发放交通补贴。
(二)相关部门: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办、市工商联负责择优确定市级就业扶贫基地;
2.人社、扶贫部门负责向就业扶贫基地推荐农村贫困劳动者;
3.人社部门帮助企业落实就业脱贫相关扶持政策。
四、报名方式
自愿申报为市级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填写市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一式四份),邮寄至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 邮编:230001
联系人:胡学红 联系电话:(0551)63536164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肥市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