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样本企业: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68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08号)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调查任务,现就合肥市开展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企业的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调查的时期和时间要求
本次是对2016年企业薪酬情况的调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截止时点指标为2016年12月31日的数据。
调查实施时间为2017年5月至6月,报表上报时间截至2017年6月15日。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调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四县一市四区及四个开发区(合巢经开区纳入巢湖市调查范围)。
(二)调查对象。本次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8个行业门类(89个大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四、调查方式
(一)本次调查将使用2017年新版调查软件。
(二)本次薪酬调查实行分级负责。市区样本企业通过网络填报后直接上传至市人社局;县(市)样本企业通过网络填报后上传至县(市)人社局,并由县(市)人社局审核后集中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全部样本企业填报数据进行复审汇总上报省人社厅。
(三)未实行计算机管理的企业,到所在市或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报。
五、调查管理
(一)市人社局负责制定我市2017年企业薪酬调查实施方案,培训样本企业调查人员,指导样本企业填报数据,督促样本企业和县(市)调查机构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数据,汇总审核数据质量并上报。
(二)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样本企业调查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开展业务培训、填报数据指导和数据审核报送工作报。
(三)各样本企业财务部门应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员,按照要求,积极配合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数据采集工作。
企业薪酬调查软件、培训手册、样本企业名单等相关资料请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mohrss.gov.cn/tjdc/qyxcdc
市区样本企业务必于2017年6月15日前按照要求将填报生成的报备文件(后缀为.ndt的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市人社局(邮箱:hfldgx@163.com)。
县(市)样本企业务必于2017年6月12日前按照要求将填报生成的报备文件(后缀为.ndt的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县(市)人社局。
县(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6月15日前统一报市薪酬调查工作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的意义。企业薪酬调查是由政府定期组织实施的抽样调查,是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监测系统,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支撑政府决策、加强社会管理、引导市场流动、提供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积极参加薪酬调查工作培训。按照“先培训、后填报”的要求,市及县(市)人社部门将适时组织样本企业进行工作培训,对调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调查程序,解释调查指标,指导软件应用,请各样本企业积极配合,安排专人按时参加。
(三)保证数据填报质量。数据质量是调查的生命。各样本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市及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数据进行严格审核,以保证各项调查指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严格保密制度。收入分配问题既复杂又敏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成为舆论的焦点。因此,市薪酬调查工作将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各项数据只控制在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掌握使用,确保调查数据不外泄。
联系人:李良、电话:63536347、电子邮箱:hfldgx@163.com
附件:1.企业人工成本情况.doc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