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精神,根据《关于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管理的通知》(合人社秘【2016】160号)要求,对于申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的医疗机构,实行第三方机构评估。
经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为我市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住院评估服务。
现将《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人:王炳程 办公电话:63536518;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63536538
附件: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暂行).doc
合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