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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蛀虫频现引反思,上周重大案件解读

时间:2024-09-06作者:admin分类:合肥资讯浏览:542评论:0

重大案件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匆匆一读,不经意间,案件便从你的脑海中消失。其实,有些案件值得你铭记在心,因为它关乎生命、关乎道德、关乎法治、关乎警示……每周,法制日报案例版都会推出“案例专访”专栏,为你解读上周重大案件,体会其中的法理与情感。

上周,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议,通报部属三所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起典型案例。与此同时,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受贿受审。一时间,高校陷入舆论漩涡。素有象牙塔之称的高等学府,为何有这么多白蚁?一些问题值得反思。

□本报记者 余飞

19世纪,法国诗人、文学评论家圣佩夫给维尔曼写了一封信,信中,圣佩夫批评了同时代的法国浪漫主义诗人维尼,认为他的作品中含有太多的悲观和消极情绪,主张作家应该脱离庸俗的资产阶级现实,进入主观幻想的艺术世界——象牙塔。

这段历史是“象牙塔”由来众多典故之一,这里的象牙塔是远离尘世庸俗、与社会丑陋隔绝的优雅纯洁之地。

于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淳朴的中国人就把“象牙塔”一词赋予了他们心中的圣地——大学,一个知识精英云集、大文人讲学的地方,自然是一个远离尘嚣、德行高尚的地方。

历史的车轮总是带来无尽的变化,哪怕是一条简单的河流,也在不断变化,更何况是最复杂的人,一所由人组成的大学。

所以现在,中国人发现,“象牙塔”似乎不再是大学适合的场所——权钱交易、腐败堕落,这个曾经的圣地如今被金钱的污秽所侵占。

上周,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议,通报教育部属下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3所高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4起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对高校腐败问题的关注。有媒体查阅发现,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高校腐败案件已达50余起。

哪里有钱哪里就有麻烦

12月1日,北京被大雾笼罩。

人们开玩笑说,离他100米远都分不清是男是女。虽然这种说法有些夸张,但也足以说明雾霾有多浓。

然而,对于中央音乐学院的教职员工来说,心中的阴霾或许更加浓厚。

同日,教育部党组召开视频会议,通报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院长王次洲违规为女儿举办婚宴问题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教育部通报称,2015年6月,王慈卓为其女儿举办婚礼,收受与学校有共建关系的北京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并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为婚礼提供服务(包括学校领导班子5名成员),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经教育部党组、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慈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其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党委委员、院长职务。

对于对王慈照的调查,有媒体称,早在一个月前,中央音乐学院一名教授就发表公开信,举报王慈照的违纪行为,其中提到其利用女儿的婚礼“牟取巨额利益”。

当时中央音乐学院对此作出回应称,这是“散布谣言,混淆视听”。不过,从目前来看,这位教授所举报的事情确实是事实。

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在报道中写道,王慈卓女儿的婚礼在北京的高端私人会所“马奈草坪国际会所”举行。会所官网称其为“北京最浪漫的婚礼场地之一”,将独特的艺术空间与私密浪漫的户外草坪相结合,并独家推出艺术主题婚礼定制套餐。在某婚宴预订网站上,“马奈草坪国际会所”婚宴每桌价格分为7000元、8880元、10880元三个档次。

从这个角度来看,王慈昭为女儿举办的这场婚礼,确实不能用奢侈浪费来形容。

不过,王慈舟的行为并非高校圈子里的孤例。

同样在上周,另一起高校腐败案也引发广泛关注。

12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以被告人身份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3年期间,蔡荣胜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委托,协助他人招收考生、调整专业,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330余万元。蔡荣胜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当庭未宣判。

虽然近年来高校招生工作日趋公开透明,但各种黑幕操作似乎难以杜绝,“招生”无疑是高校腐败的标签。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招生过程中享有一定“生杀大权”的官员或教职工,极有可能滥用职权。

继招生之后,大学腐败最广为人知的领域可能就是校园基础设施。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7月3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此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该案的被告人甄朝党,被戴上手铐前任云南民族大学校长。

法院一审认定甄朝党收受贿赂金额为7469.335万元,受贿款项大多涉及校园项目建设,其中大部分涉及云南民族大学呈贡新校区建设。

2007年12月,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提出承接呈贡新校区项目,并承诺给甄朝党2个中标分。2008年1月,新校区行政楼、科技实验室楼项目发出招标公告,甄朝党让李某报考科技实验室楼项目,随后从李某那里得到50万元,李某的公司成功中标。

李先生并不是唯一一个和振超党“合作”的公司领导,这些“合作”的项目几乎涵盖了人们所能想到的一所学校的所有建筑和工程,从电梯、外墙涂料、铝合金,到理工实验室大楼、文科教学楼和实验楼、系部办公楼、体育馆、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

不管是招生,还是校园基础设施,只要涉及到钱,总有人为之着迷。

“领导”也疯了

在高校里,除了招生、基建等直接跟钱打交道的环节外,还有一个领域也涉及到巨额的资金。

2014年之前,或许很多人不会关注这个领域,因为它太过“高端”——科研经费。

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院内的中国农业大学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的一间办公室里,门前的牌匾上曾写着两行黑字:“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李宁院士办公室”。

李宁曾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如今却被取消院士称号。

顶着“中国最年轻工程院院士”、“中国动物克隆体系奠基人”等光环,并担任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经费约200亿元的重大科研项目副总工程师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却因挪用科研经费被警方拘捕。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官网公布的简历,1962年出生的李宁,1982年大学毕业,2007年当选院士,速度之快可谓罕见。他负责的科研项目同样意义重大:“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科技项目”,该项目2008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投资约200亿元。李宁长期担任这个被业界公认为“航母级”科研项目的副总工程师。

李宁团队创造了多项世界和国内“第一”:如世界最大克隆牛、中国第一头克隆猪等。“不可否认,他为科研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李宁的中国农业大学同事说。

中国农业大学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5年间,在国际论文、省部级奖励等“学术产出”中,李宁独占了所在部门全部奖项的一半以上。与之相对应,李宁的吸金能力在行业内也是“屈指可数”。

同期,李宁所在生命科学学院获得科研项目374项,获得国家及各类科研经费资助6.8亿余元。

“李宁最受争议的地方在于,他不仅是专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把关人,还是数十个子项目的负责人或顾问。”一位知情专家说。

业内人士表示,为了提升自己拿项目、捞资金的能力,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是不少项目方的惯用手法。

长期担任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宁也参与或控制了多家公司,他通过“空壳公司”参与项目、挪用公款,从而陷入麻烦。

李宁不是第一个因为缺乏科研经费而失败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就在李宁被依法批准逮捕的消息传出6天后,2014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又发布一条重要消息:教育部近日组织召开第二批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动员会,对30所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会上通报了4起典型案件,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利用关联企业挪用资金案就是其中之一。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陈英旭进行宣判时,认定其贪污金额945余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20万元。

2013年10月,科技部部长万钢在新闻发布会上谈及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严重问题时提到,“某知名环保专家和某重要省份科技厅厅长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这位被科技部部长视为典型的“知名环保专家”就是陈应旭。

1962年出生的陈应旭在50岁时经历了人生的转折。此前,他是一位事业有成的大学教授,曾担任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获得过多项重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高达数亿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应旭利用担任项目首席负责人的职务之便,将关联公司列为项目外包单位,并指使关联公司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簿等方式,侵占、套现科研专项经费,挪作他用。两家关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应旭的博士生。

有人认为,科研经费是高校最大的“黑洞”。因为某种程度上,招生、基建等都是摆在台面上的,谁都知道。但科研经费就不一样了。它披着天然的伪装,它的使用者和挪用者都披着无数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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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只有一个人在堕落。

湖北武汉是中国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

这里除了有著名的《故人别黄鹤楼》外,还有中国最美大学之一的武汉大学。

当地人曾开玩笑说,就算不读书,哪怕在武大呆上几年,也能感受到珞珈大学的风采。

虽然是玩笑,但人们还是相信,珞珈山下的教职工自然是有些感情的,所以当有一天新闻报道出武汉大学发生了贪腐案时,很多人都很震惊。

此案源于武汉大学后勤系统。

2010年12月10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汉大学后勤处原处长蒋建勤、原副处长闵其武等一案进行宣判。此前,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原总经理朱山河、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原副总经理何力等相继被逮捕。

高校后勤系统,部长、副部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相继落马,即便在高校腐败案件频发的今天,这份不断加长的名单,依然让人有些触目惊心。

此前,检察机关将规划、土地等行政机关官员腐败现象的特征描述为“查一查一批人、抓一抓一批人”,如今,这种现象已经蔓延到高校。

安徽师范大学系列案件中,共有12名干部被查处,包括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后勤集团总经理、工程项目部总经理以及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人员,其中正处级干部8人。

方光洛落马后,安徽商业职业学院原校长、学院分管基建的副校长、分管业务的综合部副部长也受到调查。

安徽医科大学系列案件中,继基建处原财务科长费伟臻被查后,总务处基建处原主任李继森、原副主任王建明也相继被免职。

合肥工业大学系列案件中,一本小小的教材,扳倒了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孙培实、原校办公室主任龙居东。同时,还挖出了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原教务处副主任、艺术系主任郑杰、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原工作人员刘庆文等4人。

“高校腐败案件容易出现团伙犯罪,而且各腐败嫌疑人之间容易相互勾结、力量互补,查处难度很大。”一位调查过安徽芜湖高校系列腐败案件的检察官说。

高校腐败案件频发,无疑说明了一个事实:高校腐败并不是一两个害群之马干的。

曾经远离尘嚣、充满理想的象牙塔,为何变得如此不堪?

湖北省武汉市检察官曾分析高校职务犯罪发生的四大原因:

首先是来自不良社会风气和不良商家的“双重夹击”。面对象牙塔外的“光鲜世界”,一些人心神不平衡,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划”新生活。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的重视,不断加大投入,高校成为视听设备商、网络商、工程施工商等商家“夹击”的对象。各家公司各有千秋,为了获得“项目”答谢费、劳务费等,不择手段。

二是抵制腐败能力不强和外部监督机制缺失的共同作用。随着高校加大拆“墙”、开放办学力度,社会腐败的冲击为高校腐败现象蔓延创造了客观条件,也存在腐败现象频发的可能。另一方面,现行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很多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不能从根本上对掌握一定权力的人进行监督和制约。很多高校的“一把手”手握人、钱、物之权,上级疏于监督,下级不敢监督,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温床。

三是管理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当前,高校教学经费来源已由过去的单一渠道转变为多渠道、多方位筹措,除国家拨款外,还有社会捐赠、科研经费、学生学费、校办产业等,学校与社会的互动日趋频繁。与教学经费来源多元化相比,高校尚未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度;制度不合理、不完善;缺乏法律手段和配套措施,管理不科学、不严格、不规范,为高等教育腐败的形成和发展留下了“空间”。

四是投资体制存在缺陷,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高校建设资金以政府拨款为主,部分为自筹和贷款。除政府投资项目外,自筹和贷款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投入定额、投资效益、绩效监督等受政府财政约束较少。许多重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支付,并不按照合同和支付计划进行,一些重大项目的经费支出往往由手握大权的领导一手决定,缺乏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制约,给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提供了腐败的机会和空间。

鲁迅先生曾经号召革命艺术家走出象牙塔,走进社会,走到漩涡的中心,这样才能创作出反映现实生活的好作品。

如今看来,象牙塔里的那几位“伟人”不仅走出了社会,而且也深陷一些“漩涡”不能自拔。

象牙塔里的人,即使步入社会,也应该有些与众不同,总要留下一些超越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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