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培训中心等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07作者:admin分类:人力资源浏览:142评论:0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天津市企业培训中心和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编号:津人社办发〔2024〕17号)中的具体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作出决定,着手进行2024年度的企业培训中心及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质量评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工作目标

经过质量评定,有力推动企业承担培训主导职责,增强劳动者技能素质,增强企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品质。

二、评估对象及实施原则

(一)针对的对象包括:自2019年起至2024年间经过认证且持续执行培训职责的企业内部培训机构以及企业公共实训场所。

实施过程中,质量评估活动严格遵循地域管理规则,具体执行与组织工作则由各区域的人社局负责承担。

三、评估内容

企业培训中心及公共实训基地的质量评估涵盖了组织管理、规章建设、培训实力、培训规模、遵守补贴协议及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评估采用百分制,其中90分及以上被评为优秀,60至89分评为合格,而低于60分则判定为不合格。

四、评估步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章_人力资源局公章图样_人力资源保障局的章怎么盖

评估分为单位自评、区级评估、总结报送、市级抽查四个阶段。

(一)在4月27日至4月30日的单位自评期间,企业培训中心与公共实训基地依据评估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了细致的整理,并进行了自我检查和评价。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相关企业培训中心和公共实训基地需将《2024年度企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评估表》(附件2)以及《2024年度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质量评估表》(附件3)提交至区人社局,同时需准备包括管理制度、培训人员名单等在内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核查。

若企业主动提出取消其培训中心或公共实训基地资格,需向所在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天津市企业培训中心及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资格撤销申请表》(见附件4)。

(二)在区级评估阶段(5月6日至5月9日),各区的人社局需组建评估团队,依据既定评估准则,通过聆听汇报、查阅相关材料、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同时,依据《2024年度企业培训中心培训质量评估表》和《2024年度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质量评估表》进行评分。

(三)总结报送期间为5月10日至5月13日。在完成评估工作后,各区的人社局需将带有公章的评估总结报告以及《2024年度企业培训中心和企业公共实训基地质量评估情况汇总表》的纸质及电子版本,提交至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具体地址为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1号。

(四)在5月14日至5月23日的市级抽查环节中,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依照企业培训中心和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质量评估准则,对各区年度质量评估工作进行了检查。

五、评估结果运用

企业培训中心的评估成绩是申报设立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的关键依据。而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的评估成绩,则是申报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重要参考。

对于得分低于60分的培训中心及公共实训基地,需依照人社部门的规定进行必要的整改措施。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区人社局将核实相关信息,随后上报市人社局,取消其资格,并相应地收回“海河工匠培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或“海河工匠培训基地(企业公共实训基地)”的铭牌:

1.主动申请取消的;

2.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宣告破产的;

人力资源局公章图样_人力资源保障局的章怎么盖_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章

4.一年内未开展职业培训的;

5.未参加年度质量评估的或连续两年评估分数在60分以下的;

6.严重违反职业培训相关规定的。

六、工作要求

各区需给予高度重视,并精心安排,务必依照评估规范,有计划地推进年度质量评估活动,并严格遵守时间节点,确保各阶段评估任务按时完成。评估过程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对于未参与质量评估的单位,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联 系 人: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  蒋颖、王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