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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几个城市近期发布公积金新政最高可贷65万元

优化公积金政策是各城市支持住房消费的重要举措之一。 近期,全国多个城市甚至安徽都出台了公积金新政策。

这些新政策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住房问题的关注,也凸显了公积金政策在满足各地实际需求方面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了解这些新政策对于大多数公积金缴款人和贷方尤为重要。 下面我们重点关注近期安徽多个城市出台的公积金新政。

苏州市

3月29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从通知内容来看,公积金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提高租赁公积金提取额度。

市、区(墉桥区)最高限额由12000元提高到14400元,每个县最高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2000元。 对符合生育政策且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赁住房提取限额可按规定标准提高20%。

在苏州没有自己住房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新公民和青少年,可以每月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每年实际缴纳的住房租金总额。

二是允许父母提取公积金帮助孩子买房。

子女购房资金不足的,允许家长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暂定实施一年,个人贷款利率高于85%时暂停此项业务)

此外,苏州市还放宽了二手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由原来的20年延长至30年。 同时,维持了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即一名员工单独贷款最高可达45万元,夫妻两人最高可贷款45万元。 可借65万元。

蚌埠

3月29日,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本次住房公积金使用相关政策调整涉及业务多、范围广。

其中包括恢复大病提款业务、简化异地购房提款材料、放宽购房提款范围、放宽贷款还款和提款期限、放宽弹性贷款条件等九项政策调整。就业、支持年轻人购房需求、取消提前还款限制等。

合肥公积金贷款利率2020年_合肥2024年公积金贷款利率_合肥公积金利率2021

安庆市

3月22日,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三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包括《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意见》、《关于优化调整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关于租房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三项新政策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方面,新政策明确,住房公积金存款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

在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新政策明确,住房公积金存户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金额基础上增加10万元。限额,但不得高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在租房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新政策明确,在安庆市无房且租房的新公民和青少年,且连续三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每月全额存款来支付租金。 。

淮南市

3月4日,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购房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的通知》。

通知显示,原“自购买自住房屋之日起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为“自购买自住房屋之日起2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子。”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两年。

合肥市

回到合肥市,关于公积金政策,我们首先看一下现有的公积金政策。

1、公积金贷款利率:在合肥购买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6%,5年以上为3.1%。 第二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3.575%。

2、公积金贷款限额:借款人及其配偶按规定足额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5万元,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5万元。首次购房贷款65万元。 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75万元;

若贷款人按规定单方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首套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5万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贷款65万元。

3、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储户,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该保单有效期至2023年5月。2025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

4.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户口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的职工,在异地存有资金的,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购买自己的住房,并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存入公积金贷款。存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凭使用证明和详细信息,可以向购房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贷款条件与合肥市存款职工相同。

以上是合肥现行的公积金政策。 事实上,和安徽其他城市一样,合肥官方一直在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

2023年8月15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意见稿》显示,存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住宅绿色建筑(新建商品房)的,在计算贷款最高限额时,贷款限额提高20%; 新公民、年轻人在合肥购买首套房,将租金提取金额与公积金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金额基数; 还贷提款次数由每年一次放宽为每月一次等。

2024年2月9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意见稿》显示,合肥公积金缴存拟取消合肥市户籍限制; 公积金提取取消户籍异地购物、还贷、提取等限制。

这意味着,如果您想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而您的用人单位没有为非合肥户籍人员缴纳公积金,您可以自行缴纳公积金,用公积金贷款在合肥买房。在本市正常连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满六个月以上的,可办理贷款。 。

此外,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外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己住房的员工,也可以从公积金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住房贷款购买房子的中心。

以上是合肥市公积金政策最近两次优化调整的内容。 据悉,对于合肥购房者来说,除了上述现有的公积金政策和新的公积金政策外,他们还特别关心合肥何时开始推行“企业对公”贷款业务。

在人民网留言板搜索关键词,几乎每个月都会有关于合肥业务转移何时实施的询问。

据官方对网友咨询的最新回复显示,合肥市目前不具备恢复“企业对公”贷款业务的条件。 符合恢复“企业对公”贷款业务条件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建金[2017]49号)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达到90%以上,暂停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

2017年以来,合肥个人贷款利率始终高于95%,长期在高位运行。 因此,目前尚不具备恢复企业对公贷款业务的条件。 也就是说,合肥市要想落实“企改公”住房贷款政策,必须等到个人贷款利率降至9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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